甘肃省清水县李小亮被三人殴打,结果却被判故意伤害罪
年6月20日22时许,李小亮先生在甘肃省清水县罐罐茶喝完酒后,来到李沟村新农村村口的“四季相约”小卖部买东西,在小卖部遇见陈建忠和他的外甥李志学一起喝酒(陈建忠现在任职于清水县法院,职务庭长)。因陈建忠之前在一公众场合侮辱过李小亮年迈的父亲李玉安,李小亮看见陈建忠后要求给自己父亲道歉,陈建忠不论分说就朝李小亮的脸部打了一拳,随后和他的外甥李志学一起殴打李小亮,因当时李小亮极力反抗,陈建忠又打电话叫来了他的另外一个外甥冯爱平,三个人合伙殴打李小亮,并且,陈建忠使劲拧李小亮的右手中指和食指,在李小亮心里极度紧张,恐慌,手指疼痛难忍的情况下,准备将陈建忠摔倒,在摔倒的同时,对陈建忠的右眼部打了一拳,此时,两个外甥不停地向李小亮头部猛烈击打,随后,陈建忠报了警,李小亮被清水县公安局“”不论分说抓走,在清水县公安局羁押长达2个多月,手指骨折(等李小亮出来鉴定时,已无法鉴定)后长成了畸形。
让李小亮无法理解的是,明明是陈建忠先动的手(清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甘刑初52号中公安机关指控中可以证明这一点),而且是三人殴打他一人,最终导致他的两根手指骨折,陈建忠绝对算得上故意伤害罪,但结果却是李小亮被法院判了故意伤害罪,陈建忠一点事情都没有。因为陈建忠在事发后,立刻去清水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对眼部受的伤做了鉴定,结果是“轻伤一级”(李小亮很怀疑这份报告的真实性)。然后清水县人民法院不顾陈建忠先动手的事实,也不顾李小亮被三人殴打的事实,仅凭陈建忠的一面之词和一份伤情鉴定报告,就直接定了李小亮故意伤害罪,有期徒刑九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,这样的判决,明显并不公正。
因些李小亮被清水县公安局羁押长达两个多月也不合理,而且直接导致李小亮两根手指骨折变形,因过时而无法做伤情鉴定,很难让人不怀疑其中有不可告人之处。
羁押结束后,本来就满心委屈的李小亮,又听到一个让他不能接受的消息,原来在他被羁押期间,因为担心和一些不利传言,李小亮的父亲李玉安给了陈建忠10万元,这10万元是家中仅有的土地占用补偿款,对李小亮家这样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,几乎是难以承受的负担。
李小亮在清水县法院宣刑后上诉,但立案之后,很快被驳回,申诉立案之后,也给了个驳回单。去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,也不给立案。
这一切导致了李小亮投诉无门,作为一个普通的蒙冤老百姓,他希望有部门能看到自己的冤情,希望有人为他主持公道,监督清水县的司法不公,改变对他的不合理判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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